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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是福利國家,政府從中央到地方對弱勢都給予了許多不同的補助,種種政策交織構成社會安全網。但我在去年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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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是福利國家,政府從中央到地方對弱勢都給予了許多不同的補助,種種政策交織構成社會安全網。但我在去年卻接到台北市社區銀髮族長期照顧發展協會的陳情,說台北市政府長期違法,制度性對身心障礙者不公平,於是我馬上著手處理。

簡單來說,身心障礙者只要入住社福機構,都可以依法申請相關補助。同時台北市針對高齡族群也有其他補助方案。理論上,一位身心障礙者只要邁入高齡,就自然同時具備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的身份,兩者的補助都是他的合法權益,當事人應該可以依自己的狀況擇優決定要申請哪一邊的補助。

但台北市卻從2002年開始獨樹一格,推動「老殘分流」制度,強制規範凡入住老人養護所的對象,都只能以老人身份請領補助,而不能走身心障礙者路徑。兩者相較之下,因障別與程度不同,一個月差額甚至會到萬元以上!對許多身心障礙者家庭構成沉重的經濟壓力。

許多家庭甚至因此讓家中的障礙者捨近求遠,住到外縣市的機構才能請領法律保障的應有補助,完全和政府現在「長照社區化」的目標背道而馳。

我從去年開始就不斷在部門質詢、書面質詢、協調會要求台北市社會局廢除惡法,回復台北市身心障礙者的權益,也請 林昶佐 Freddy Lim 委員向中央衛福部追這題,終於在上個月得到衛福部正式認定台北市政府違法!侵害身心障礙者的法定權益。

今天上午,我們與協會和業者代表一起召開記者會,請台北市社會局立刻修法!趕快還給身心障礙者與家屬應有的權益吧!

#身心障礙者
#老殘分流
#長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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